公开办事程序
(一)公开的基本程序
1、提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
2、报局长或分管局长审批,重大事项经党支部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有关股室、事业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制定下发文件;
2、召开会议通报情况;
3、发布公告;
4、召开新闻发布会;
5、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公开宣传报道;
6、开展咨询活动;
7、设置公开栏(镜框、报栏)公开予以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