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山乡以创建平安乡镇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以抓手为推手做好矛盾排查工作。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每月固定召开一次矛盾排查例会,认真听取各村的矛盾排查情况,按照矛盾类型进行梳理,做到矛盾当月清理。乡政府按照工作实际需要及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次例会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部门同志现场解答,保证每起矛盾纠纷有法可解,有地调处。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村级每周排查一次,乡级每半月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并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
三、抓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对能发现纠纷的苗头、隐患深入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及时上报。二是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三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内容,奖优罚劣。(伏山乡 梁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