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室《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供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建良好环境。
2.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电子商务应用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坚持以点带面,务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示范效应。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全县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特色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逐年下降,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建成并运营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80个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2021年底之前,实现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以上,有网购行为的农村地区居民占农村地区总人口比例同比提高40%以上,形成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到2022年,全县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电子商务应用率达90%以上,培育5家以上年交易额超5000万元的农产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积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设在全市具有代表性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三、建设内容
(一)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机制建设及运营保障
1.组建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运营团队。由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中标物流企业,作为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承办企业。在此基础上,以承办企业为主体,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团队,加强与县域内外物流企业合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制度。
2.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由承办企业在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选址或另行选址,先期租用、改造装修场地2000平方米左右,建设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引进物流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套卸货、分拣、配货、装货设备,购置运输车辆、办公机具等设备、器具。
3.乡级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建设。企业牵头,与乡镇邮政、供销、商贸物流中心或个体物流经营户合作,建设乡级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20个,每站租用或调剂场地200平方米左右,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名,配套小型货运车辆、货柜、货架、电脑、工作台等设备、器具。
4.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建设。由乡级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承办,与村级电商服务站或农家店、杂货店资源整合,设立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190个,覆盖全县绝大多数行政村,配套货柜、货架、配送箱、工作台等器具。
5.农村电商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由县电子商务物流协会承办,分别创建商城县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脑终端和手机APP终端,并上线运行。
6.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运营保障。制定、印发《商城县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补贴办法》,对承办企业给予合理运营费用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补贴标准逐年递减。
(二)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及运营保障
1.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用。租用场地5000平方米左右,设立办公区、运营服务区、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品牌建设服务中心、电商创业孵化中心、特色产品展销中心及后勤服务中心。
2.公共服务中心场地改造装修。对租用场地进行适度改造,并按各区功能划分,铺装地板及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线路,粉刷墙壁,配套消防设施,安装门窗和隔离墙。
3.公共服务中心设备、器具配套。统一采购办公区、运营服务区、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品牌建设服务中心、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及后勤服务中心所需空调及办公用品、教学器材和生活用具。
4.公共服务中心正常运营保障。对办公、业务费及水、电、通讯、物业费等工作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支出,分月给予拨付,确保公共服务正常运转。
(三)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1.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拟建20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每站租赁房屋200平方米以上,进行改造装修,配套电脑、LED显示屏、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
2.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规划编制。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选定190个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规划设立电子商务服务站。
3.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场地租用。每站租用房屋50平方米左右,或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杂货店等资源整合,调剂足够的电商服务空间。
4.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场地改造装修。按统一设计要求,改造服务站场地,装修门头和店面。
5.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器具配套。根据工作需要,配套电脑、工作台、展示柜、桌椅等器具。
(四)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
1.农产品及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
(1)打造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公开征集能够反映商城历史、人文、地理及农特产品特色的品牌,作为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发布、宣传、推广、应用,大力提升商城县农产品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
(2)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申报。重点支持4至5个农产品(食品)相关协会,积极创造条件,成功申报4个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
(3)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培育。重点支持2至3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成功申报认定2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4)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重点支持8至1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成功申报认定6个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2.农产品(食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设立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调剂办公用房,配套办公器具,配齐工作人员,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2)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及运营。整合全县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资源,设立公益性的县级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中心,招聘专业检测人员,在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选址或另行选址,改造、装修租用场地,配套检测设备、器具,健全检测机制,保障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服务正常运转。
(3)农产品(食品)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支持一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与溯源信息技术公司合作,将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产品营销。到2022年,应用农产品(食品)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的生产主体达到30户。
(4)推行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办食责险,支持一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参加食责险投保。到2022年,全县投保食责险的生产主体达到100户。
3.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流通设施建设
(1)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设施建设。支持一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力争示范期内,建成中等规模以上标准化种养殖基地10个。
(2)农产品标准化加工设施建设。支持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或改、扩建厂房,配套加工设施,力争示范期内,成功申报13种农产品(食品)生产许可。
(3)农产品(食品)预包装设施建设。支持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大力推广农产品(食品)分级包装,力争到2022年,分级包装农产品占外销农产品50%,新增预包装初加工农产品、食品企业达到100户。
(4)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启动生鲜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满足冷藏冷冻农产品(食品)物流配送需要。
(五)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
1.网店、微商培育。支持电商企业、传统工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电商创业者,加盟天猫、淘宝、京东、苏宁、拼多多等驰名网络电商平台,大力开展产品网络营销,力争示范期内,新开网店和新发展微商1000家,其中:旗舰店5家以上。
2.商城特色馆(网上商城)建设及运营。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与阿里巴巴、京东等驰名网商合作,承建并上线运营商城特色馆。
3.特色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及运营。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或商贸企业,承办商城特色产品展销馆或商城特色馆分馆,面向广大游客,集中展销农村特色产品,力争示范期内,接待顾客10万人次以上。
4.特色产品网络促销。支持电商企业、网店、微商大力开展特色产品网络促销活动,促进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力争示范期内,网销特色产品年均增长20%左右。
5.培育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15个,示范企业20个。
(六)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电教器材采购。支持培训机构购置培训专用车辆,配套电脑、投影仪等器材,满足电子商务培训下乡的需要。
2.培训师资团队组建。由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电商培训企业,作为商城县电商培训服务机构。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健全培训工作制度,组建电子商务培训团队,满足培训师资需要。
3.电子商务培训。制定年度电商培训计划,在县域电子商务培训中心或乡镇(处)分期分批开展电子商务理念或实操技能培训,力争示范期内累计参加电子商务培训的人员达到10000人次。
四、年度计划
(一)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机制建设及运营保障计划
1.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运营团队组建。2020年完成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团队组建,并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制度。
2.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2020年规划设立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
3.乡级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建设。2020年、2021年分别设立5个、15个乡级电商物流中转站并投入运营。
4.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建设。2020年设立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40个,至2022年底,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发展到190个,电子商务物流点服务范围覆盖全县绝大多数行政村。
5.农村电商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平台电脑终端和手机APP终端均上线运行。
(二)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及运营保障计划
1.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用。2020年上半年落实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签定房屋租用协议。
2.公共服务中心场地改造装修。2020年上半年完成租用场地装修改造。
3.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器具配套。2020年上半年完成公共服务中心各功能区消防设施、设备、器具配套。
4.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保障。示范期内县财政分月拨付公共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三年后,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金及运营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三)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计划
1.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2020、2021年分别建成并运营5个、15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2.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建成并运营40个、60个和9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四)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计划
1.农产品及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
(1)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申报。示范期内成功申报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4个。
(2)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培育。示范期内成功申报有机食品生产基地2个。
(3)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示范期内成功申报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4个。
2.农产品(食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设。2020年完成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立,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2020年县级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
(3)农产品(食品)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2020年、2021年应用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的生产主体分别达到10户和20户。
(4)推行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2020年、2021年参加食责险的生产主体分别达到30户和70户。
3.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流通设施建设
(1)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设施建设。2020、2021年分别建成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和6个。
(2)农产品标准化加工设施建设。2020年、2021年分别成功申报农产品(食品)生产许可种类5个和8个。
(3)农产品(食品)预包装设施建设。2020年、2021年新增预包装初加工农产品、食品生产主体分别为30户和70户。
(4)农产品(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