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4号)要求,商城县“援企稳岗”评审小组对2020年以来已按60%标准申领稳岗返还且目前仍然存续的中小微企业,按新的100%稳岗返还标准予以核算,现将核算补发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援企稳岗”评审小组办公室提出。
联系电话:0376-79519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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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