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公安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县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现结合商城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联系电话:0376-7956221,电子邮箱:2601156659@qq.com。本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商城县公安局一是及时调整成立了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志刚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局直各单位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警令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同志协调抓,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二是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商城县公安局明确了专人为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科室都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有信息管理员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商城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及时调查研究社情、民情和舆情,全面了解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准确、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最莫心、最需要、最迫切知道的公安工作信息。一是围绕公安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公开后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使公安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二是紧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主动将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领域信息纳入主动公开项目,持续动态更新,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结合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并公开了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同时陆续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三是紧盯社会重大关切主动抓好公开。密切监测搜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公安执法、涉警负面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和公信力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五是紧盯权责清单抓好主动公开。认真梳理制定权责清单,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对外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三)拓展渠道,完善公开形式。
商城县公安局积极拓宽渠道,完善内容,不断深化警务信息公开活动。以网上公安机关为主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性载体、新形式,突出实用性、互动性,广推各项公安便民措施,使广大网民能够更加便捷地查阅公安业务的办事流程,对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直播报道,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性。一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阳光政务”、“阳光警务”、12345市长热线等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渠道,将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相关业务办理流程、重点项目、部门动态等工作持续更新发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今年共发布部门动态170余条,及时回应群众留言、投诉80余条。二是将传统和新型媒体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今年共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部门动态 2149条、微博推送部门动态7283条、新闻头条推送部门动态1540条,利用云MAS移动平台发送手机短信3万余条,在各级主流媒体刊登稿件169余篇,新闻报道46余次;三是结合“110”、网监、反恐、邪教等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实地走访座谈、送法警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宣传法治教育。今年共进学校60余次,开展法制警示教育40余次,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四是推行“阳光警务”,让公平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从源头上防范涉警舆情,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20年,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经我局保密审查后予以公开答复。
2020年,县局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约60余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7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2
4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9
0
2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747.921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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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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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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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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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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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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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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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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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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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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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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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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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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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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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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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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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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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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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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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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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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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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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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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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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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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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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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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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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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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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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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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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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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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警种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警钟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事项、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个别部门对报送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公开质效;二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虽然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二)改进措施。我局一是我们将认真学习掌握政务公开新政策,增强学习主动性,吃透政务公开新要求,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公开信息;二是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