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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41152400611704XR/202012-00005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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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2-31 10:27
称: 对县十五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五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31 10:27 来源:公安局 浏览量:

                                 签发人:董志刚   

          办理结果:B

 

 

 

 

                 

 

 商公2020〕7                  

 

对县十五人大四次会议

66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蒋本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设置中心城区红绿灯通行时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共建有信号灯路口16个,正在建设红绿灯2个,均属于单点段定时式信号灯。单点段定时式信号灯是工作人员根据交叉口流量和流向,确定配时相位次序方案(一个十字路口的两个方向的直行和左转都完成后所用的时间和过程称之为相位),设定每个相位的绿信比时间,尽量使得交叉口各个方向交通流的通行能力最大、延误最小。同一道路,如车流量不同,信号的设置是不一样的。车道行车比例、车行的路面状况都会影响信号灯的设置。例如,花园路信号灯、世纪商城信号灯和金穗路信号灯(崇福大道与金穗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方向人流、车流量大,所以设定东西方向通行时间高于南北方向通行时间,并且设定金穗路信号灯禁止车辆左转,来提高通行速度。由于信号控制的周期和绿信比两个参数是预先设计并且设置后不变的,需要改变参数时,只能由工作人员到达现场通过红外线接收遥控器调整重新设置各个参数进行配时工作。

平时,我县城区交通状况基本畅通,即使在早高峰时期,大多数路口也能够在一个周期内通行,远高于大城市三个周期通行的要求。但是,由于部分路口靠近学校,在学生上下学期间恰逢上下班高峰期时,会出现短暂交通拥堵的情况。我局交警大队会根据道路通行特点在城区主要路口和学校区域设置高峰岗和护学岗,通过路面执勤警力进行及时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保持道路畅通有序。

一、针对蒋代表提出安装智能信号灯的建议。智能信号灯好处是能够摆脱传统的实时控制信号灯的呆板控制,将会自发“思考”,为交通畅通助力。但是,目前智能红绿灯的使用情况主要是在一线发展城市,我省只有郑州市少数路口安装有智能型信号灯,智能信号灯在我市至今还未普及使用。由于智能信号灯造价费用高,运营维护成本大,加上我县财力情况很难支持智能红绿灯在我县进行普及,因此智能信号灯在我县使用并不现实。

二、针对蒋代表提出改“单调”为“双调”,尽可能多的形成“绿波带”。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提升我县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和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拓宽思路,改善工作,我局交警大队多次组织专人到郑州、驻马店、洛阳等地考察学习城市信号灯“绿波带”控制模式,尽可能在我县城区形成多的绿波带(“绿波带”就是在指定的交通线路上,当规定好路段的车速后,要求信号控制机根据路段距离,把该车流所经过的各路口绿灯起始时间,做相应的调整,这样一来,以确保该车流到达每个路口时,正好遇到"绿灯")。下一步,我局交警大队将会充分考虑城区道路实际情况,发挥交通指挥中心优势作用,将金刚台大道自东向西,黄柏山上大道自北向南设置单向绿波带,也就是驾驶人经过此路段只要按一定速度行驶,一路上基本绿灯,待时机成熟后,将启用双向绿波带管理。崇福大道路段,因部分路口红绿灯系统设置较早、系统陈旧,目前早晚交通高峰时只能靠警力辅助管理,如果条件允许,也可实行绿波带。启用绿波带后,驾驶人在该路段行驶基本通畅,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速度匀速通过以上路段,等红灯的烦恼依然存在。同时,绿波带只是保证某个交通流的畅通,而要解决城市拥堵难题,最根本的办法是合理规划道路,发展公交事业,提高道路运载能力。

 

                             2020年8月17

 

 

办理单位:商城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7956221

   送:县人大选工委(1份),县政府督查室(1份)

       代表所在乡、镇或单位(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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