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办〔2022〕38号
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重新界定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
保护示范区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公布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延期保护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实际,现将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保护范围重新界定如下:
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的保护范围,涵盖全县23个乡镇(处)区域范围内分布的生态原产地产品。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5°06′--115°37′,北纬31°23′--32°05′之间。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公布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延期保护的通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审工作指南》及《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做好保护示范区内的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保护工作。
附件: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范围界定图
2022年6月20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