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 信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信办文〔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商城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原移民办)1985年成立,隶属于县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 县移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商城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水库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以及承担县政府交办的事项。
第四条 县移民服务中心内设4个股室1个二级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文字把关、印制和机要、保密、印鉴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会议室的会议安排及日常管理;负责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指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股。负责单位工资的代发、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做好记账凭证的编制,账薄登记及票据的保管;负责日常款项的划拨和零星费的报销工作,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后期扶持股。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的建设管理。
(四)统计信息股。负责全县水库移民的核查及直补资金的发放。
二级机构:移民经济开发中心,自收自支单位,负责全县小型水库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
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五条 核定全额供给事业编制30名,退休13人,政府购买服务3人,现有编制人员24人,暂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会主席1名,股级职数3名。人员和经费(不含政府购买服务3人)由县移民办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六条 县移民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商城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商城县崇福大道中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负责人:朱梦阳
联系电话:0376-78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