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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4115240061170312/202002-00006
信息分类: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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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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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2-11 18:06
称: 商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告

商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11 18:06 浏览量: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控关键期,但部分群众对疫情防控警惕性有所放松,近几日街面群众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效果,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途径,防范遏制交叉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加强防护,阻断传染。

为防止疫情扩散,在疫情警报未解除之前,禁止非必要的跨区域流动,禁止相互串门、扎堆聊天、聚会聚餐、打牌娱乐等。确需出门的,按照《商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出行临时管控和社区管理的通告》执行,必须带口罩。

二、加强巡查,制止聚集。

结合城乡治安巡防工作,启动战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巡防巡查广度、密度、深度。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及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由县政法各部门包干负责,背街小巷由赤城、鲇鱼山办事处统筹安排所在社区负责(组织辖区居住的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各乡镇统一组织,依托乡镇治安巡防队,在集镇街道、主要道路开展巡防巡查;各村都要组织巡查队,逐村民组落实网格化巡查,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工作,确保巡防管控有力有效。主要任务:1.大力宣传,防止人员聚集;2.批评教育并驱散聚集人员;3.依法处理参赌人员;4.对违规营业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进行拍照取证,报县防疫指挥部或相关部门处理;5.治安巡防。巡防巡查人员2-3 人为一组,佩戴口罩、袖标,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乡镇、办事处、管理处要保障巡查人员防护物料配备。

三、加强执法,严厉处罚。

1.对违规聚集不听劝阻的人员,轻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训诫,重者按违反禁令、扰乱公共秩序处罚;2.对聚众赌博、妨碍执行公务、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党员或公职人员的,同时移送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2020 年2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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