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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4115240061170312/202003-00002
信息分类: 疫情防控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商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词:
发文日期: 2020-03-11 19:07
称: 商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转发信疫防指〔2020〕55号文件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商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转发信疫防指〔2020〕55号文件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1 19:07 浏览量:

各乡镇(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现将《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实施意见》(信疫防指办〔2020〕55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县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继续保留各社区小区的卡点,各单位党员志愿者按照辖区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继续参与卡点值守。各乡镇参照执行。

二、取消县级各类车辆通行证管控措施。继续保留我县境内的高速出入口疫情检查站点、余集镇仪学疫情检查站点、长竹园乡上峰山疫情检查站点,保留与湖北、安徽交界的乡级卡点,对疫情重点地区进入我县境内的人员和车辆坚持“两查一测”,做好登记,继续实行劝返等严格管控措施。

三、除网吧、KTV、游乐场、电玩城、影剧院、茶吧、酒吧、足浴、洗浴中心、健身房、养生馆(所)、图书馆和教育培训机构等场地相对封闭、人员高密度聚集的场所暂缓开业外,其他保障生产生活需要的经营性场所在落实防控措施后,由经营者向辖区乡镇(处)申请并作出承诺,辖区乡镇(处)批准,监管部门搞好指导监督(见附表),可恢复正常营业。


附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各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分工一览表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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