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5月2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余赟同志商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
朱淑均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梅 杰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波峰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卢 颖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何 莉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青树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玉生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黄文献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泽川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熊 伟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李 军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余 赟同志为商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命:
乐 傲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淑均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波峰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 莉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玉生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黄文献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杨泽川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熊 伟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 军同志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闵远林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孟华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 媚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 黎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露节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洋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灿灿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 飞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继辉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柴进超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泽梓、杨允立等59名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